我校2015届(2012级)学生毕业证书现已办理完毕,请各位同学按照以下要求前来领取: 1、毕业证书应由学生本人领取。需要他人代领的,则须由该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在领取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代领,无班主任签字者不得代领。 2、领取毕业证时需携带本人《就业实习推荐表》,要求系部、学校、单位盖章,并将全部内容填写完整。实习报告不得低于400字。无《就业实习推荐表》者不得领取毕业证书。代领毕业证的,亦须满足此要求。 3、领取时间: ①7月31日前: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(早上:8:00-11:30;下午:2:30-5:00) ②8月1日后:请提前拨打电话咨询值班时间。电话号码为:0516-83050008 ▲注意: ①凡是技能鉴定未通过的学生,不能办理、发放毕业证书; ②所有技能鉴定未通过的同学请注意,务必在一年之内完成补考,一年内补考通过的学生,可于下年4月到学校申请补办毕业证;一年内技能证补考不通过的,将不能补发毕业证书。如:2015届同学因技能鉴定未过不能办理毕业证的,请务必于2016年4月前补考通过,并持本人技能证书到招生就业办申请补办毕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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